西城区2018级小学新生家长诉求
西城区政府和西城区教育委员会:
我的孩子,户籍在北京市西城区,至少6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2018年应入读小学。2018年4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教委发文《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根据本意见中的入学要求,户籍在西城区,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无房产,在其他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入学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规定“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免于入学考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入学。”
北京市西城区教委出具的《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严重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侵犯了我的孩子按户籍就近入学的权利。
为此,西城区2018小学入学新生家长向西城区政府和西城区教委提出以下两项要求。
1.在西城区登记的孩子必须有在西城区上学的权利
2.根据户籍所在地安排入住
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在2018年5月4日中午12点前给家长回复。
西城区2018小学新生家长
2018年4月29日
从: iPhone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