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小学生放学后在校园托管
小学生课余托管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前期,青岛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采用“家庭委员会牵头,学校配合”的模式,开展中小学生课外服务。
为了根据需要支持和鼓励全市小学课余托管,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人大和CPPCC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借鉴省内外其他城市的做法,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我市于2019年将小学生课余托管纳入市务。各级政府为小学生的课余基本服务提供资金保障,包括照顾自学和组织适宜的文体活动。各区市确定需要管理的学生人数,区(市)财政局按照每个学生每小时2-5元的标准进行拨款。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制定考核方案,各区市及相关学校将针对项目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于2019年春季开学后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市教育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持续健康发展。项目实施后,将惠及全市有监护需求的家庭,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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