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全省各市(不含县、镇)公立小学、初中可以向自愿参加并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费。
实施目的:
《通知》旨在解决中小学下午上课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支持地方政府在中小学推广课后服务,规范收费行为。
《办法》旨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监督管理措施,增强收费政策透明度,有效控制乱收费。
收费标准:
各市州可根据本地情况,在5元(每天最多收取2课时)的标准范围内,根据课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试行标准。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周期,多退少补。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免费。
具体内容:
1.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中小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时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收费项目、费用支出等工作计划,并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收费。严禁学校以课余服务为名收取费用。
2.课后服务的工作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放学后(节假日除外)。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美术、科普、娱乐游戏、发展训练、观看适合儿童的电影、开展社区和兴趣小组活动;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
3.对于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各学校的具体支出范围以教育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必须设立专门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费用。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应向家长公布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4.该罪名的标准是试行标准,将于2019年春初试行,试行期为两年。试用期满前六个月,当地教育部门应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批准正式收费标准。
如何看待学校组织的有偿课后服务?你认为每个课时多少钱合适?如果实施,你愿意参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