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小学自主招生方式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小学可以根据国家课程大纲、课程标准和课程实施计划,制定和实施课程计划,编写校本教材,实施课程和教学改革,但需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招收学生;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制定自主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中小学可以在批准的入学计划内自主招收紧缺的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老师的时候可以在笔试之前面试筛选应聘者。中小学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中等职业学校配备助教、工人和兼职教师。经主管部门批准,中小学在批准的内部机构和岗位内,按照规定程序设立自己的内部机构,并选定机构负责人;在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中,按照规定对教学和行政人员进行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和岗位选聘。中小学校应当在政府规定的投资限额内采购设备和其他材料,并组织新项目和维修项目的建设、管理和验收。对于超过政府规定投资限额的项目,中小学校提出采购和建设需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并实施项目。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措施的实施加强了对学校发展的保障,赋予了学校发展更大的自主权。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负责。”根据征求意见稿,校长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章程规定的职责,依法决定学校的日常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学校的重大事务。《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要实行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成立校务委员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设立学生会、家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科研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评价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价教师学术水平,对学校课程(专业)和教师的规划建设提供咨询或评价。学术委员会由学校内具有学术威望的不同学科或专业的骨干教师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学校治理机构的完善可以更好地规范学校内部治理,促进学校发展。”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表现突出的工资可以涨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小学应根据学校章程和发展计划,在每个学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评估。评估结果由校委会研究,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在每个学年结束后一个月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作为评估和检查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将学校自我评估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对于优秀的中小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绩效工资总额可按一定比例增加。中小学校应当构建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学生评价机制,综合评价学生品德、学业、身心发展、社会实践和兴趣专业培养,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制度。中小学及其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惩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教师,批评教育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情节严重的,根据情节予以处罚或者依法给予适当处罚。教师和学生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或学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提出复查。
两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开放,邀请公众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截止日期是12月4日。请将修改后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监管司或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司。
一、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处(地址: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邮箱:faguierchu@163.com)
二.青岛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司(地址:青岛市南区闽江路7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2919,传真:85912900,电子邮箱:qingdaojyjf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