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在实施《光明新区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过程中,新区学前教育始终坚持规范、包容、优质的发展思路。以包容性园区为主体,以财政定向奖励和补贴为控制手段,构建覆盖面广、基本保障、质量高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财政投入不断增加,园圃行为逐步规范,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同时,新区学前教育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公益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管理制度不够科学;教职工年龄结构不合理,学历不达标,工资低,流动性大;科学教育需要进一步实施和完善。
二.发展目标第二阶段行动计划的实施是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继续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巩固改革成果,解决发展问题。到2017年,学前教育发展基本实现,教师整体素质显著提高,教育质量高,园区特色鲜明。——增加学位供给。每年增加4-6所幼儿园,1200-1800度。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超过98%,残疾儿童毛入学率超过85%。——优化园林结构。到2017年,普惠公园覆盖率达到60%以上,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社区,建成新的公共公园。——提高师资水平。到2015年底,幼儿园教师学历100%达标,完成了一轮园长、教师专业培训。到2017年,将建成6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建成学前教育硕士(专家)工作室,培养或引进2名著名导演和24名教师。——提高教育质量。从2015年到2016年,支持和引导每个区至少创建一个区级优质特色示范园区,每个办公室至少创建一个市级示范园区。到2017年,标准化幼儿园的比例将达到95%以上,省市级幼儿园的比例将达到60%以上。
三.主要任务(1)建设公共公园普惠公园。大力推进新公共园区的运行模式,新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新公共园区的人员配备、财政补助政策以及建立新公共园区的相关事宜,并在2017年9月前建成新的公立幼儿园。继续加大全纳园建设力度,将住宅区所有配套的政府产权幼儿园建成全纳幼儿园;将普惠公园的奖励标准提高到每年每班5万元。(二)学位保障项目。1.保障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统筹考虑城市人口和结构变化、人口政策调整、幼儿园标准班额分配等因素,科学预测幼儿园学位需求。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府函[2013]243号)要求,规划部门要及时调整幼儿园规划的空间布局,保证学前教育用地的合理使用,重点支持学位差距较大地区和城市更新地区的幼儿园。2017年前,通过旧城改造、配套住宅区建设和社会力量办园区等方式,对幼儿园和学位数量不足的居住区和分散区进行补充。新建住宅区应当规划、建设、交付同步进行。2.增加残疾儿童的教育机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经残联登记的适龄残疾儿童。(3)教师提升工程。1.完善教职工工资福利保障机制。建立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保证教师和护士工资和待遇的合理增长。将长期教学津贴金额提高到每年200元。指导和监督幼儿园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教育推广。研究与市属高校合作,多渠道培养学前教育专业人才;采取奖励措施,新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共同制定幼儿园教师提高学历奖励和补贴实施细则,对通过自学或函授取得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给予奖励和补贴。政府和个人应按7:3的比例分担学费,引导幼儿园教师积极提高学历。3.专业培训。执行《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沈交[2015]395号)。新区教育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所有幼儿园教师和专项培训;继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开展专业能力评估,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长效机制;构建网上学习、集中教学、专项培训和在职学习相结合的多元化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效果;完善幼儿园保健员和护士定期培训制度,鼓励护士参加技师考试。4.培养高素质人才。落实市教育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名师培养办法,实施学前教育高素质人才“苗圃工程”,培养一批在国家、省、市、区三级享有较高声誉的教学科研专家、著名导演、骨干教师和教学新秀。新区实行主任等级管理制度,制定等级主任申报、考核、认定方案,每学年向1-3级主任发放培训津贴。(四)科学教育项目。1.加强质量标准指导和教学科研指导。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吉焦二[2012]4号),制定幼儿园科学教育指导方针,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加强专职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建设,创新教学科研
建立健全幼儿园自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幼儿园积分制管理,量化和规范管理、教育教学水平等指标,采取动态监督的方式进行评分,并将年度积分纳入考核依据。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定期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2.规范幼儿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加大对幼儿园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力度,实施幼儿园财务信息公开。加大幼儿园安全、校车及周边环境综合管理力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全覆盖幼儿园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严禁进行有害儿童身心健康的竞赛、表演和训练活动。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中的“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应严格遵守保健工作的规定。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幼儿园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光明新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科学确定发展目标任务,创新政策措施和工作推进机制,稳定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二)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新区财政应保证学前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安排。进一步落实“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比例占财政教育经费5%以上”的要求,探索建立人均学前教育经费体系,推进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学前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安全管理经费,引导各类幼儿园逐步提高教师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将二期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新区相关部门的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