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2012_双师型教学
北京夜大6岁男孩被咬,家长起诉幼儿园
6岁的小华在幼儿园莫名其妙被阴茎咬了,幼儿园拒绝承担责任。小华一家为此和幼儿园打官司。柳州市城中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幼儿园赔偿小华护理费1710元,精神损失费500元,营养费5000元。
去年5月12日下午5点,阿华去柳州归钟幼儿园接6岁的儿子小华回家,离开幼儿园10多米远。阿华发现儿子小华的表现挺痛苦的,说疼的走不动路。艾奥瓦看到这一幕,赶紧问小华,然后他告诉父亲,他的“阴茎”是在幼儿园被咬的。至于被咬的是谁,由于儿子的年龄和智力,无法准确表达。艾奥瓦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带着儿子回到归钟幼儿园,找到老师了解情况。老师说不严重,孩子却调皮地咬了小华的“阴茎”,咬破了裤子。至于是谁干的,老师没有透露。
听了老师的描述,爱荷华觉得问题不大,带着孩子离开了教室。但是只有很短的路程。孩子下楼,还是叫“阴茎”。疼,他走不动了。匆忙中,爱荷华州迅速拉下孩子的裤子,发现他的“阴茎”有充血和明显的咬痕,立即回到教室问老师。
老师确认受伤后,向幼儿园领导汇报,陪同阿华和小华到柳州妇幼保健院就医。小华的伤口愈合了,休息了20多天。然后阿华带小华去柳州市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没有明确回答对小华以后生活的影响。针对小华在幼儿园被咬的“阴茎”,阿华向幼儿园和伤害他的第三方提出协商赔偿,并要求园方告知小华被咬的真相,但双方协商赔偿失败,园方也没有告知小华被咬的真相。
今年5月,小华和阿华作为法定代理人,向城中区法院起诉幼儿园,要求幼儿园如实告知孩子在监护期间受伤的真实情况;赔偿儿童伤害发生的护理、营养、教育损失、精神损失等费用合计8000元以上;幼儿园必须将孩子送到专门的生殖医学诊所,出具合法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报告,并承担诊断和治疗产生的所有费用。
庭审中,幼儿园辩称爱荷华州没有证据证明其孩子的伤害事故与幼儿园有因果关系,请求法院驳回申请。
经审理,法院认为,由于幼儿园没有证据证明小华的人身伤害与此无关,幼儿园应对小华在幼儿园上课期间的人身伤害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法院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爱荷华州要求幼儿园赔偿教育损失的请求。爱荷华州要求幼儿园告知孩子在幼儿园托管期间受伤的真实情况,法院拒绝支持,因为他们不在法院审理范围内。此外,爱荷华州要求幼儿园将孩子送到专门的生殖医学诊所,出具合法有效的诊疗报告,并承担诊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于没有发生相应的费用,上诉法院拒绝支持。对于后续治疗,原告可以在发生相应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
王德
考研
中央改革办公室_援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