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上,不能简单的把学生的专业教育好,这是不正确的。学生的专业固然重要,但再来一个更重要。我们学校的学生在未来的成长中会有很好的发展。除了基础扎实,他们还有过硬的素质,良好的三观,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们不同意只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是学生三观成长的必要条件。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实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总量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
1.招生计划分配的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注重内涵发展。
2.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拓展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招生计划,适当减少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计划。坚持“按需发展、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现有学校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力量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3.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按专业和省份合理分配。对口招生计划按上级文件执行。
(2)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招生办公室根据上一年度的招生规模和录取登记情况制定招生计划;2.各教学部(系)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按照原则和方法进行审核、平衡和沟通;4.向学校相关会议汇报研究和最终评审;5.报省教育厅。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院严格执行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档案加分”政策,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3.我们学院不限制考生外语的语种,但所有考生入学后都安排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4.我院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5.报考我们学院的学生会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填报本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进行,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得有分数差异。
7.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所有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都可以自由选择专业。专业不限,不考试,不额外收费。
8.报考我院空勤、民航航空安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检,考试合格的方可报考我院。
9.我们学院艺术专业和体育专业的招生简章
奖励、贷款和赠款制度
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助学贷款。与此同时,学院为来自经济困难和努力学习的家庭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