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主要着眼于我们学校学生在教育方面未来的专业发展,这是我们的主要任务,也是我们的目标。学校是教育机构。在未来的教育中,我们不可能100%关注每一个学生。所以这个时候,学生家庭的好处和一点点教育都体现出来了。在我们学校学生未来的成长中,如果他们想有更好的发展,他们需要我们教育学生的家庭和学校。
招生计划
学院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主要是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的。对外合作部提出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跨省招生计划是跨省的点对点交流计划。这个计划的制定主要是基于学生出生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人才需求。跨省同行交流计划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报教育部批准后实施。
承认
高校招生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制度,并负责按照现行招生政策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及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档案加分”政策,以档案档案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外语考生的语言,但英语是非外语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语言。对于录取时对外语成绩有具体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我院学生情况划定外语成绩的分值,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专业订单类别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学院对往届学生和现在的学生一视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1.在申请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原则,由高到低,综合评估,择优录取。未完成的项目将征集志愿者。
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充分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申请者的考生可以录取。
2.报考档案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报考档案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其他尚未满员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分配,我院将退档。
艺术专业的认定和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专业专业考试成绩鉴定
我们学院所有艺术招生的专业成绩都是学科
大一新生入学后,学院会在3个月内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全面复试,包括身体健康和文化(艺术类考生也要包括专业)。如经评审确认不合格,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