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0年录取原则
作者: 2021-08-21 浏览: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由教授、博士、广告人、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国家二级舞蹈家、具有幼儿园园长资格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其中省级名师6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优秀辅导员4人,省级教学团队1人。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实践训练。拥有广告装饰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创意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客舱实训室、舞蹈表演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编辑制作实训室等。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工作,执行各省(区)招生政策。
2.考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通过身体健康检查,在高考中取得同批次录取分数,符合学院要求,具备被录取资格。
3.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课统一考试或联考并通过考试。学院不独立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课的考试分类以生源省(区)具体规定为准。
4.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有特殊要求的省(区)执行省(区)相关政策规定。
5.文化课成绩没有单一科目限制或附加测试。
6.每个专业的外语都是英语。
7.每个专业没有性别比例限制。
8.录取时,确保考生自愿选择第一专业。
9.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有新生入学后都要进行体检。作弊或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要求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10.所有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未办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审核入学资格。未通过者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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