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红河卫生学校基础上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2012年5月,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正式成立,这是红河州乃至滇南地区唯一一所医疗卫生职业学院。
录取原则和程序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考生将根据其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没有完整记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将被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了学校不能录取的疾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不能被各种医学专业录取:色弱、色盲等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情况之一不适合医学专业:其中任何一种矫正到大于800度的4.8镜片度数;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矫正到4.8,晶状体度数大于400度;双耳听力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以内,另一耳完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质有过敏反应的人。
由于各个医学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在满足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不太好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自己以后在这个专业的就业。(身高155cm以下的学生不宜报考护理和助产专业。).新生进入学院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如果复试不合格,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
在录取工作中,如果地区生源计划经省招考办部署后无法完成,学院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转移到生源好的地区进行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各省市招生文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阳光工程”要求,考生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渠道查询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