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学校的思想教育,另一方面是学生的专业教育。学生未来的发展高度与学生未来的发展程度是一致的,所以要狠抓学生的专业教育,让学生的专业得到更好的发展教育,让学生的发展走得更高。
录取规则
考生健康状况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应当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的录取规定;按顺序实行志愿工作的省份,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记录不全时,非第一志愿考生可录取。专业安排要尽量满足考生的意愿。
男女候选人与前几年的候选人同等对待,没有比例限制。
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关于加分或减分的规定。
我校录取的所有新生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各专业考生语言不限,但进入我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贷款资助和资助措施:学院在每年接受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对普通高校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对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给予资助和奖励。与国家相关政策合作,形成了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补贴制度。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
特困补助金为3500元/人/年;
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高校,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毕业生就业去向。
为确保毕业生在5至10年内有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全力打造就业网络,立足全省,向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推荐中高级技术、管理人才。
历届毕业生60%已在北京、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台州、宁波、昆山、东莞、广州、苏州、深圳等地安置,20%在省内安置。10%在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10%回到了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