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招生对象_资助政策
作者: 2021-09-28 浏览:
我们可以在教师队伍上有更好的教育,我们学校重视学生的教育资源。我们将从学生的老师培养我们的人才队伍,让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更好的成长,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有更好的成长,有更好的未来。
招生对象:当年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报名方式:考生在专科(高职)批次第一次到我院报到,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录取。
录取规则:
学院录取是自愿优先,即先按照学校志愿由考生上报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申请学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是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的。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在报读专业录满时,将转入未录专业;对于不服从的人,倒挡。
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考试,通过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报考本专业。
资格考试合格后,报考学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将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学院有专业(班),男女生比例不限。
考生的高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院的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规定的要求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高校招生信息网或致电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查询。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年。
资助政策: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活补贴、减免学费等。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000-4000元。
院长奖学金:表彰学术研究、社会公益活动、研究创新、艺术体育等方面的优秀学生。
毕业生待遇:凡正式考入我院的学生,学成期满,成绩合格后,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院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甘肃省教育厅为大学生发放就业派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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