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是一所规模较大的民办高校,占地1300余亩,校园环境优良,学习氛围浓郁。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从德、智、体三方面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
2.往届学生和现在的学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3.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优先选择带第一选择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选择不足,接受不带第一选择上线的考生,不要求成绩差。
4.对于不在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部署并已被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文化类和专业类都上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体育专业录取方式: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交我校志愿考生后,文化总成绩前30名、体育总成绩前30名优先录取,其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交我校志愿考生后,文化前十名、体育前十名先录取,其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其他省(市、自治区)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体育专业从高到低录取的规定。
7.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的方法:采取自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自愿申请同一档案的考生将被充分考虑,以确定其录取专业。对于已经完成专业计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在空缺专业中进行安排。
8.符合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减分条件,并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录后向我院报送档案的考生,由我院择优录取。
9.学校根据当地省属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根据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地招生办公室和考试院公布为准。
10.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招生一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被高考录取的冒名学生并经核实,学院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送回原就读地。
颁发学历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学院考试的学生可以毕业。他们被授予重庆电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该证书由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得到国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