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重庆市知名的高职院校,在民办高职院校中排名前列。总的来说,学校拥有优秀的教学实力和办学实力,确实是民办院校中值得选择的学校之一。
2018年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人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每个专业的外语没有限制,但是一旦被录取,所有的公共外语入学后都会学习英语。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3.关于进步的原则。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批准后,将报送我校全体考生。
4.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的相关规定,所有按照提交备案的批次先后录取的考生,每次都进入档案的,视为同一个志愿择优录取。也就是说,我们学校的第一批考生会被优先录取,如果我们学校的第一批考生不符合招生计划,那么我们学校的第二批考生会被考虑录取,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应按照志愿服务的顺序优先考虑第一批志愿候选人。如果第一志愿学生不足,则应根据志愿顺序原则选择有其他志愿的候选人。
5.关于专业志愿服务。学校所有专业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录取过程中,专业志愿相同、备案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进行排名,即文史类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理工类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如果一个专业的录取金额不尽如人意,那么从优秀的考生中挑选出未被录取但愿意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退役。
6.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减分条件,并经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办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择优录取,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的院校确定进入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附加测试要求。
录取和复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被高考录取的冒名学生,经核实,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