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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开设专业及录取规则

作者: 2021-10-09 浏览:

我们非常清楚专业的重要性。为了让学生在学校的专业学习中有更好的专业知识,我们设置了很多目标,帮助学生分阶段完成每一个小目标。学生可以在我们的专业有更好的发展和光明的未来。我们将把学生培养成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成为时代的引领者、社会的建设者、家庭的支柱。我们不会辜负家长和学生的信任和依赖。全心全意的未来,孩子的未来。

院系和专业。

部门

特定主题

工商管理系

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

金融

证券和期货、投资和财富管理以及金融管理。

会计系

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和审计。

商业和旅游部。

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秘(财务文秘方向)。

应用系。

建筑设计、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

录取规则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

(1)录取按照学生出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备案原则,按照“顺序志愿备案”或“平行志愿备案”的方式进行。采用“顺序志愿建档”时,学生将按照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在第一志愿学生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志愿者优先顺序的原则,将选拔候选人。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选调。

(2)报考档案的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其成绩确定,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确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录取)。志愿报同档的考生将按照成绩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已完成专业规划并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安排在类似专业,岗位较短;已经完成专业规划,不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一般不予录取。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原则上没有限制。

(3)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减分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考试院)批准的考生,学校将接受加分、减分,择优录取。

(4)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为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考试院)。考生也可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生网站的录取查询系统中查询。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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