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长应联系所选学校《义务教育通知书》,经审批后签字《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所选学校将发放《联系函》。
3.家长持《联系函》到相应学校办理《回函》。
4.对口学校发出《回函》。
5.家长持有《回函》和《义务教育通知书》在所选学校注册。
第二种情况:那些还没有获得关于他们选择的学校的信息的人应该遵循以下步骤:1。他们必须首先向对应方登记,并收到义务教育通知;2.确保所选学校同意接受。
3.家长持《义务教育通知书》与所选学校联系,审批后签《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所选学校将发放《联系函》。
4.家长持《联系函》到相应学校办理《回函》。
5.对口学校发出《回函》。
6.家长持有《回函》和《义务教育通知书》在所选学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