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指引下,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大二、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JY政策。我们将坚持以德治国,建设品质JY的原则。着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重点建立和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问题
(2)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注册,实行特殊待遇,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开展旨在培养中小学生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化、超标准、超前培训和与招生挂钩的行为。
综合政策。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之间协调JY,不仅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同时也改善了中小学的JY教学,提高了学校的JY素质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了学校育人的主导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JY理念,标本兼治,确保实效。
合作治理。加强省市总体规划,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协调审批、登记、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管理力量,确保积极稳步推进。
第二,明确设定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JY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当地情况,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如果省内城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可授权市JY部门与当地相关部门共同制定计划,并向省JY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
(4)遵循基本要求。地方标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就场地条件而言,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地,在同一培训周期内平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以保证不拥挤和便于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消防、环保法规的要求
(五)确保许可证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经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证书,下同),方可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变更或者注销注册。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注册实行本地化管理。JY县级部门负责审批和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JY部门批准,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庭教育、咨询、文化交流等名义开展中小学生培训服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必须经批准;跨县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场所,须经分支机构或培训场所所在地县级JY部门批准。中小学不得组织或参与组织校外培训机构。
四、规范培训行为
(7)详细的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汉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频率、招生对象、进度和课时等,应向所在地县级JY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频率必须与招生目标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的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和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等级考试、竞赛和排名。
(八)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制定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我们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防止培训内容不真实。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我们要不断改进JY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高培训对象的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期限和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费,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各地JY部门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费和其他费用专项账户、严格控制最低账户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除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强行集资。对于学员未完成的培训课程,退款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五、加强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完善监管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JY部门负责投资
(十一)实行年度检验报告制度。JY县级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制定的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管理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公开披露的对公司业务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定期报告、中期报告等信息,应当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则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并接受中文监管。经过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真相、弄虚作假、违规办学,或者不接受年度检查、不提交年度报告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2)发布黑白名单。白名单制度将全面实施。对通过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主要信息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根据日常监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已批准注册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及时从白名单中除名并列入黑名单;未经批准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法律法规的,将受到严厉处罚并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信息将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处罚。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和抽查结果应当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相应企业的名义记录并依法公示。对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社会团体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进行公示。
六、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三)提高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鼓励教师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设、完成和完成各项课程。JY地方部门要引导中小学校根据学校管理的相关标准进行学习和评判,按照标准进行整改,严格规范JY教学行为,努力提高JY教学质量,为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严格教育管理,对中小学不遵守教学计划、“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校长和教师责任人;中小学教师要严肃处理“上课不说话、课后去校外培训机构”、诱导或强迫学生去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直至有关教师的资格被取消为止。
(十四)严格录取纪律。严肃中小学招生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的行为,并追究相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做好课外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作为校外服务主渠道的作用,普遍建立灵活的离校制度。中小学要充分挖掘学校教师的潜力和办学条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各种合适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加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外服务水平,为个别学困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变相补习班。根据校外服务的性质,各地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费或代征费用等方式筹集资金。有关部门在确定绩效工资总额时,应充分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外服务的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收费或代理收费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由省JY厅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共同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外服务取决于学生和家长的自愿选择。严禁以课外服务为名乱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JY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标准化和自律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开发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力。
(十七)做实特殊处理。各地要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管理,进行全面调查和整理,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现有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加强监督和指导,通过自查、质证和专项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十八)加强责任考核。JY监察厅应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机制,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群众反映特别强烈,地方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县(区),不得申报义务JY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考核;已通过鉴定的,要出具专项监管通知书,限期整改。
(十九)注重宣传和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使改革精神和政策精髓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督促家长树立正确的JY理念和人才理念,不要盲目攀比,科学理解和有效减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