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转发了山东省物价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严格遵循服务收费和代理费的原则和范围。
严禁学校将讲义、试卷、电子阅读、计算机操作、供暖、制冷、饮用水、校园安全、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课后护理、自行车护理以及军训期间发生的费用作为服务费和代理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收取商业保险费。中小学收取服务费和代理费,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非营利的原则。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提供服务和收费。
具体来说
练习本费用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交练习本费。
校服(学生制服)的价格
中小学校服价格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鲁发2017]4号)及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和服务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购买价格。
社会实践费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材料费等费用,已纳入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公共支出范围,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和相关规定。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我省高等学校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要求,以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所有相关规定均应受本通知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