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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小学开听证会、与家长签协议,保障教师“惩戒权”!

作者: 2020-09-25 浏览:

11月22日下午,纪律处分制度听证会在常州市教育局钱洁小学举行。听证会上讨论了各种纪律方法,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我们知道会有很大的阻力,即使是在风口浪尖,但这对孩子有好处,对社会有贡献,所以我们必须这么做。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因为该做,不容易做。”听证会后,该校校长李卫平说。

让我们来看看本次听证会的亮点:

亮点:多方参与

教师、学生、家长、心理学家、法律专业代表和媒体参加了关于"纪律制度"的听证会。听证会上,各方都参加了讨论。

聚前街小学法律顾问赵玲在听证会上表示,国家的立法还处于空白阶段,关于学校惩戒制度的讨论目前在国内尚属首次。

“惩戒权是受教育权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有惩罚的权利。

“我是80后,小时候父亲送尺子给老师,让老师打我。”三(9)班的家长顾老师说,教育离不开纪律教育,但他希望老师能根据孩子的容忍度和错误程度,区别对待每个孩子。

心理学家孙贺营提醒说,孩子的问题实际上来自父母不当的养育方式,并建议学校设立机构让父母来帮助他们。

学校围绕即将到来的《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讨论稿)》,组织各方反复论证,力求可行性和有效性。

亮点2严格区分“纪律”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关系

学校明确表示,纪律完全不同于“体罚和变相体罚”。“体罚是通过身体疼痛使学生屈服,后果往往是消极的,对学生的发展造成障碍;惩罚的目的是教育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最终使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纪律处分是在鼓励、表扬等强化教育手段无效的情况下,使学生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强制性手段。"

据报道,根据计划,未来将提前通知学生学校的纪律制度,并与学生一起制定《班级惩戒规范》。学生第一次犯错,提醒一下。学生第二次犯错,警告和通知家长。学生第三次犯错,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学生再次犯错,改进相应的惩戒方法。

亮点3介绍了实施方法的细则

讨论稿中,教育处罚的实施有七种情况八种方法。

适用教育惩戒的情形有七种:1 .往往无法完成力所能及的学习任务;

2.往往无法达到小学生的日常作息标准;

3.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影响班级集体学习和活动;

4.经常鼓励别人犯错,用谎言推卸责任;

5.频繁的暴力倾向,伤害阶级同伴;

6.经常未经他人同意拿别人的东西;

7.其他(经教育纪律实施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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