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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校园欺凌说不!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齐出重拳!

作者: 2020-1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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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止中小学生欺凌,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易〔2016〕6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2017〕1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完善防范和处理欺凌的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坚持“教育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为主、法治为基础”的原则,以形成中小学生欺凌防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有利条件。

二、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定义。

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发生在校园内外(包括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和学生之间。一方(个人或团体)以肢体、语言、网络等方式故意或恶意欺负、侮辱一次或多次,造成对方(个人或团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负和学生之间玩耍的定义,正确合理地处理。

(二)建立健全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协调机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推进,形成合力。

1.市教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和群众组织,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管理,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论。各部门要加强配合,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建立反校园暴力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跨部门联动防范、联合管理的良好局面。

2.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重点关注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各级教育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推进”的原则,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一岗两责”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责任。要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将预防欺凌和暴力纳入其中

1 .引导学校加强教育。中小学每学期开学要以教育为主,在学期中开设道德、法治等课程的专题教学模块,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防范和控制欺凌的教育。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应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自我保健教育。

2.组织家长培训。通过定期在学校或社区组织专项培训课程,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知识。

3.学校日常管理严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由教师、少先队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校外专家(高中也要吸收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霸凌治理委员会。加快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应急报警设备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监控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在线检测机制。学校应制定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的教职工预防和控制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预案、学生欺凌预警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具体程序、学校规章制度中对欺凌学生的处罚。

4.进行定期调查。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定期对全体学生进行欺凌防控专项调查,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或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迹象。

(4)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1.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校是处理欺凌的主要方式。如果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举报,应根据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流程及时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确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原则上,学校应在调查过程开始后10天内完成调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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