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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作者: 2020-12-14 浏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吉焦〔2002〕26号)精神,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体现初中生综合素质,我市于2009年制定了《通知》,并据此对初中生综合素质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生招生的主要依据。根据《合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二〔2016〕4号)和皖教育厅《办法》(皖〔2017〕21号)的要求,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领导评估工作

各区、学校应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分别成立区级和校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明确各自的职责,负责组织和监督评价工作。

(一)各区及相关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的领导、初中校长、教师、家长等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1。在本案例的指导下,制定评价计划和实施细则,规定和审查评价的规章制度;2.检查全区和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并监督评价程序;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疑、质疑和监督,制定具体的投诉方式和处理方法;4.组织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区及相关市级学校评估督导小组由教育纪检部门领导、初高中校长、教师、家长等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督地方评估委员会和学校评估领导小组的工作,接受各级各界人士的咨询和投诉,及时查处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学校成立由市、区初中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领导的测评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师、家长等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1。确定学校的具体评估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估程序;2.牵头成立班级评估小组,组织和监督学校的评估工作,处理评估过程中的争议,并对评估结果进行认定;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澄清和仲裁评价中的分歧。学校评价监督小组主要负责监督学校评价领导小组的工作,受理学校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报市、区评估监督小组解决。

二、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应以《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本发展目标为基础,从公民道德素质、学习态度和能力、实践与创新、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分为维度和要素两个层面。关键绩效和经验材料是评估的重要参考。详见附件《合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每个区和学校可以评估每个要素、关键绩效及其实际情况。各区、学校应在市评估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详细的评估计划。计划应主要包括评价组织领导、评价内容、标准和细则、方法和程序、结果统计和使用等。

第三,评价主体

为了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各地应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将学生互评(自我评价和全班评价)、教师评价和统一考试(如体育、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的重量

班级要成立评估小组。每个初中毕业班设立一个由7人组成的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1名学校管理员、1名学生家长、班主任和4名学科教师组成。学生家长不直接参与成绩考核,但有监督责任。小组成员中的教师应教学生不少于一年,并对学生有很好的理解,有很强的责任感和诚信。小组名单应在评估工作正式开始前一周向所有被评估班级的学生公布。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小组成员担任评估员,他们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团队成员确定后,应报地区评估委员会备案。

四、评价过程和方法

初中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应以学生日常表现为基础,尽可能提供关键表现的经验材料。经验材料的提供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时要注意对经验数据的分析和归纳,避免偏颇。如果评估小组成员之间有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估委员会,经过更广泛、深入的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学校要特别注意学生成长记录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准确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提交的实证材料。建议提供以下六个经验材料:1。统一考试和考试成绩;2.关键绩效工作和任务;3.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相关记录和证明;4.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认可和奖励证书;5.重点点评(班主任、讲师);6.自我描述。提倡和鼓励学校提供学生成长记录或平时积累的其他材料。

五.评价结果的介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包括综合评语和评分两部分。

(a)综合评论。综合评论主要从整体上描述学生的综合素质,对学生三年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力。综合评价应以定性评价为基础,根据学生在五个评价维度上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意见由班主任收集,其他相关人员(不少于三人)参与撰写。

(二)评级。公民道德素养评价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当学生公民道德素养评价结果为B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价结果为D级时,要非常慎重,学生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各校公民道德素养A级评价不受比例限制,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级评价不得超过该校毕业生人数的40%。

(3)经验材料。初中三年期间获得的重要活动的代表性记录、典型事实材料和其他能够反映本人特长的荣誉或事件。(经验材料要符合某个月做某事或获得荣誉的标准,不要用评论或描述等描述性词语代替。经验材料的详细清单可以各校参考《通知》。用于年度评估的经验材料将在专门场所保存三年,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有权随时进行抽查。

评定甲级必须有相应的经验材料,分四个方面:

根据《合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精神和教育部意见,“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成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明确综合质量评价结果的使用方法:

(一)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评价维度d以上的学生均可毕业。

(二)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在高中招生中,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具体方案请参考当年《2018年合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要求。

七.制度保障

为了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各区县和学校应建立健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示制度、学分制、监督制度、评价制度和申诉制度。

(一)公示制度

各区、学校在开展评估工作前,应向学生及其家长明确说明评估结果的内容、方法和用途。评分结果应明确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在其班级内公示评分为A的学生名单(公民道德和素养维度除外)(三天以上),学生的问题应经班级评估小组研究后接受并回答。

(二)诚信体系

各区、学校要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员和学生本人建立信用记录。严禁教师私自承诺成绩,严禁学生和家长私自拉票、交易等违规行为。评估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的,将记录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并记录在全市通报批评中。学分记录是高中招生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差的老师不能成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的成员。

(三)评价质量控制和完善机制

各区、各校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价,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奠定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各区、学校应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公众成员在评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可能危及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或行为,或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对学校评估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向市、区教育局举报或申诉。

2018年合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评价表.png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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