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很多父母最怕孩子早恋。有的男生女生关系越来越少,越来越好,所以被禁止以强硬手段继续。其实这种做法很不对,但在这种文化体制下是正确的。其实细说来,早恋有很多特点,每一类有代表性的孩子都有不同的心理。
从早恋的各种情况来看,早恋通常有四个特点:
模糊
青少年不清楚早恋发展的结果。早恋的青少年只是渴望与异性接触,对未来家庭的形成缺乏清晰的认识,对恋爱与学习的关系缺乏处理,对友情与爱情缺乏区分。
矛盾性
早恋的青少年,内心充满矛盾。他们想和自己喜欢的异性接触,又怕被父母发现。可以说,早恋过程中,快乐和痛苦并存。对于暗恋早恋的人来说,这种矛盾也表现在是否向爱慕者表白的矛盾上。
可变性
友谊充满变化,极不稳定,因为青少年往往缺乏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和经验,导致双方缺乏互信;关系一般很难持久。就这样,他们往往会给双方造成心理上的痛苦。
另一
青少年早恋行为存在明显差异。在行为上,他们极其隐蔽,家长和老师很难通过信件、电话或网络找到秘密和私密的沟通和情感交流。然而,有些青少年会公开他们的关系,在许多场合,他们彼此相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大部分早期恋人主要是交流感情或者一起玩耍;从人际关系来看,一般不会超出正常的朋友关系,但也有早期恋人发展出了很深的关系,除了交流感情,有时甚至还会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