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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严禁幼儿园收取赞助费 严禁开设兴趣班另行收费_吴一安

作者:三部 2021-05-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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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冯亚丁华言)据《经济学之声》报道,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已通报,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余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单独收费。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护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为了规范目前各种名目的幼儿园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幼儿教育费和住宿费,幼儿园收取和管理的为幼儿在幼儿园的教育和生活提供便利的费用,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幼儿教育费一并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通过设立宣传栏、公示牌、公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明确幼儿园的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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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课程三部委:严禁幼儿园收取赞助费 严禁开设兴趣班另行收费_吴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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