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将免于入学考试。严格执行教育基金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18]5号)中“十大禁令”的纪律,禁止各小学、初中以任何方式招生,如考试、面试、面试、考试,或擅自附加条件。禁止以各种名义划分重点类和非重点类。
2.规范课程设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要求,全部课程开放,课时充足。必须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课堂教学”和“超前教学”。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开设课程和教案,并全程接受监督。
3.严格安排学生作业。第一,科学设计工作。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合理要求,布置作业的内容和方法。提倡层次安排,不要机械重复,死记硬背。第二,严格控制工作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作业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发[2015]6号)控制。第三,规范作业批改。作业批改必须由老师完成,不允许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第四,规范岗位公示监督。学校应建立作业整体监控和处理机制,作业完成的家校沟通机制,规范作业公示方式,并公布监督电话。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组织实施学生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并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严禁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奖惩的主要依据。
(2)针对教师付费补习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1.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有偿与否)。禁止教师“上课不发言,下课发言”。
2.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招生。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和培训;不得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
3.顺畅的报告和监督形式。各区、市、学校应设立“教师补课报告单电话”和“教师补课报告单信箱”,并在学校宣传栏的显眼位置公示,通过打印明码纸或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同时每周安排专人打开邮箱,收集整理学生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4.在责任书上签字。学校校长应与所有在职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习班的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教师责任,加强师德和学校管理要求,禁止在职教师参加任何有偿补习班。
5.重点治理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督学小组,对各自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市教育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和暗访。重点是日常监督调查、学校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等。关注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教育的治理
2.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和违规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全部消除,未消除安全隐患的立即暂停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时出现的“超教”、“提前教学”、“强化考试”等不规范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和竞赛。
3.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所有对中小学生进行文化教育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校外培训机构的频率、内容、招生对象和上课时间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公布的内容组织培训和辅导。培训频率、内容、招生目标、课时等。被列入重点监管内容。
(4)做好中小学生的课余服务
1.准确把握课后服务的定位。中小学课外服务是学校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便利的服务措施。主要解决放学后接送困难、无人在家、安全隐患等社会问题。如低年级小学生、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所有中小学都要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求采取积极行动。
2.科学合理地确定服务内容。按照科学与安全相统一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课后服务一般包括安排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和阅读,开展体育、美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区和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合儿童的电影等。并提倡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伪装成集体授课或“辅导班”,不组织安全风险较大的活动。
3.创新课后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完善“学校家庭委员会主导、学校参与、合作”的服务模式,以学生家长为主体,吸纳年轻的学校教师、退休的老教师和社会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可以探索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校外社会机构参与校外服务。
4.保证学生课后安全。坚持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做好课余服务,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余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健康意识教育,加强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严格的考勤、监督、换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如果学校组织实施校外服务,需要加强与综合管理、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鼓励各区市争取多方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校外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贴。严禁中小学以课余服务为名乱收费。学校行政人员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可以
2.加强家长教育。家长学校应以学校为单位建设。学校每年至少为家长提供4次8课时的免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询服务,引导家长形成正确成才观,学会科学抚养教育孩子,理性看待校外辅导培训的作用。鼓励学校与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邻里社区合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家长教育。利用好现代网络媒体教育手段,搭建网络家长教育学校和家长教育移动应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家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