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骨干教师的培养形式强调开放性、多样性和创造性。具体方法如下:
1. 实现“四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教育教学与学科研究相结合、专业指导与人格培养相结合。
2. 基本形式:理论学习—分散实践—现场交流—走访考察—总结改进—成果展示。
3.集中培训:在教育教学的理论部分,拟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导师授课,采用讲座、讲座、案例教学、学生论坛、专题讨论、实地考察、论文交流等方式;在分散式指导中,拟采用个人自学、课题研究、课件开发、教学实践、论文写作等方式,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4. 注意学员的个体差异,导师根据每个学员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加强个性化指导,培养教学风格和特色。
5. 除阶段性集中培训外,培训对象的跟踪时间约为10个月。后续培训由学员自主开展,导师提供专业指导,培训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6、考核确认:
1. 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考核主要包括理论与技能课程考核、教育与教学实践考核、学科研究与论文答辩考核三个方面。
2. 考核方式为综合考核。
3.评估结论由评估小组的综合评估内容构成,评估小组由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和导师小组成员组成。
4. 具体评估内容:
(1)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及格。
(2)教学水平明显提高,教学能体现新的教育理念,能在各班顺利进行教学实践。在培训过程中,根据教学计划,完成了表象课、研究课、报告课等形式的教学实践任务,形成了一定的教学风格。
(3)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合理使用相关教学软件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制作的课件可用于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4)每个学生完成一份研究报告或调查申请。
(5)每个学生完成一篇论文并通过答辩。培训期间,至少在无锡交流或公开发表一篇教学论文。
(6)完成教师岗位培训班至少一次授课的教学任务,具体任务由学员与培训单位共同商定。
(7)出席
(8)工作业绩(由幼儿园负责考核)
5. 综合考核合格的,发给县级重点幼儿园教师培训证书。
6. 实行优胜劣汰制度。违反培训纪律、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或培训缺勤三分之一以上的,暂停其培训资格,并通知选拔单位。
幼儿园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形式
作者: 2020-02-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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