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敏成都教育科学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高中教师;成都学科带头人;成都市政府巡视员;四川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专家组成员;四川“国家培训计划”优秀首席专家;——高端培训示范教师研修班学前教育研修班优秀研修班负责人。随着学前教育的蓬勃发展,幼儿园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成为阻碍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的障碍之一。由于教育对象、教学方式、管理方式和办学体制的特殊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大。目前,国家已有《教育法》 《教师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 《劳动法》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工作规程》 《儿童权利公约》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还有《侵权责任法》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有明确的管理规定然而,幼儿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对系统推进幼儿园依法管理的思考不足;第二,对科学和民主决策程序重视不够;第三,临时教师的权益保护不足。在依法治教的要求下,幼儿园如何依法经营,有效保护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权益?要重视幼儿园的管理,首先要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放在首位,强调制度建设与章程的有机联系,强调章程与制度的落实。幼儿园制定的章程内容应当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教学人员应熟悉与岗位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在管理和监督中,实施以下三个方面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明确组织者的职责。公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明确校长的岗位职责、权利和利益等相关事项。根据《章程》及其实施细则、《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的要求。私立幼儿园的组织者利用合同等。明确和维护委托人的管理权利、责任和义务。二是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依法规定的园林领导责任制,注重民主管理和监督主体的多样性,坚持“分类公示”原则,加强园林事务公示。幼儿园不同岗位职责清晰,内部工作流程清晰。教学和行政人员熟悉他们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责任书。第三是园林事务的宣传。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和章程,以及有关幼儿园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事项,自愿向社会公开。招生办法、收费项目和标准、幼儿园日常生活、投诉电话等事项应当向家长公开,政策应当主动宣传和解释,不得乱收费。关注权益保护涉及幼儿园的诸多权益,包括儿童权益、教师权益、幼儿园权益。幼儿园必须密切关注保护不同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对幼儿园、教师和儿童权益的规定,并根据幼儿园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应放在首位,并应与幼儿教育、教师管理、法律风险防控等事项有机结合。为了儿童的权益,安全是第一位的。我们必须全力以赴
在自我媒体时代,在使用网页、QQ、博客和微信时,更有必要尊重和保护儿童的隐私,而不是对他们造成伤害。为了教师的权益,必须维护他们的劳动权益。对于具体的聘用(劳动)合同和工资福利,必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或与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政策执行。根据法律法规解决劳动合同争议和人事争议。关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应创造机会,为支持教师独立开展教学保障活动提供条件,支持教师参与以幼儿园为基础的培训、课题研究、继续教育和学历提升等专业发展活动,全面提升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技能,关注教师如何参与民主管理。幼儿园的权益涉及办学自主权和产权,尤其是如何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在签署重要决定和幼儿园合同前应出具书面意见。定期检查幼儿园经营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教育保障的具体实施应注重组织保障。幼儿园及其举办者重视依法管理幼儿园。幼儿园内部依法办学的职责分工明确,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第二,教师依法教学。幼儿园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师德建设。第三是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应该从小抓起,从规则意识入手。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结合他们的社会生活实际,帮助儿童理解生活、游戏和学习的基本规则,认识规则的重要性,获得良好的规则意识和行为,为他们的终身幸福打下基础。第四是突出硬性要求。在法律文件的要求中,设计一票否决制度的严格要求反映了依法治理公园的力量和决心。例如,幼儿园章程未制定或幼儿园未按章程运行,造成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幼儿园工作人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道德规范,侵害幼儿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幼儿园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后果,应通过一票否决制予以严惩。总之,依法治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下,不断努力达到育人的目的。本文是《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四川省教育科研项目,四川省教育厅函[2016]56号)的成果之一。